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称,社会和经济发展与婴幼儿营养之间存在密切联系。 1980 年代,世卫组织通过了一项有关婴幼儿喂养的守则,以促进婴幼儿的健康和营养。作为世卫组织的成员国,南非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与婴幼儿食品有关的规定”,以编纂其先前自愿应用世卫组织守则的行为。

条例

法规控制向公众传播的有关婴幼儿喂养的信息,并限制这些产品的制造商和零售商可以向公众提供的广告、宣传和教育材料。

该条例对婴儿食品的标签进行了严格控制,并详细规定了婴儿食品标签上可以和不可以包含的信息。

该条例直接影响商标所有人,因为他们禁止在产品标签上使用某些文字、图形和声明,无论被禁止的内容是否具有商标功能。例如,条例禁止使用任何包含婴儿或幼儿图片的标志。因此,如果婴儿食品制造商是由婴儿照片组成的注册商标的拥有人,则其不得再在其婴儿食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

我们在下面重点介绍了一些将对婴儿食品制造商和分销商产生广泛影响的规定:

  • 该条例规定,如果旨在供 6 个月以下婴儿食用,除配方奶粉外,不得进口或在南非销售任何食品。
  • 标签不得包含任何婴儿、幼儿的图片、照片或图画,或什至类似于他们的形式,例如人性化的动物。
  • 对婴儿配方食品的标签规定了具体要求。例如,以下信息必须出现在容器的前面板上:
  1. 应指定年龄范围。
  2. 前面板上必须出现“不含母乳”和“母乳是婴儿最好的食物”的声明。
  3. 前面板上应显示“本产品只能在健康专业人士的建议下使用”的声明。
  4. 声明“本产品并不总是无菌的,可能含有有害微生物。必须正确准备和使用”也必须出现在正面标签上。

为供婴幼儿食用的食品和饮料(配方奶除外)制定了以下要求:

  1. 前面板上应标明合适的年龄范围。
  2. 标签的前主面板必须包含以下声明“该食品不适用于 6 个月以下的婴儿,不建议过早引入”。
  3. 主面板上还应出现以下声明“从 6 个月大开始,婴儿应与母乳一起喂养多种食物。请咨询卫生工作者或卫生专业人员的建议”。
  4. 不得使用以下表述(或任何表达类似含义的表述):“材料化”、“人性化”、“母乳代用品”或这些术语的任何派生形式。
  5. 不得使用消费者可以理解的表达或术语来识别适合喂养 6 个月以下婴儿的产品,例如“第一次成长”、“第一次食物”、“从头开始”、“生命中的最佳开始”用过的。

不得在标签上作出任何声明或声明,传达特定产品在婴幼儿喂养或营养方面代表其专家的信息。

The implications for trade marks and trade mark owners

商标所有人必须审查其产品包装,以确保其产品符合规定。该条例明确取消了现有的商标权,旨在促进婴幼儿健康的营养习惯。虽然该条例的某些规定将明确实现这一目标,但令人怀疑的是,例如在婴儿食品上使用婴儿的照片可能对婴儿有害。

换言之,某些规定似乎与条例旨在防范的可能损害极端不相称。仅凭这一点似乎就有理由质疑此类规定的可执行性。此外,立法机关按照《条例》规定的方式取消现有财产权是否符合宪法也是值得怀疑的。许多有价值的商标是制造商的宝贵资产,可能会因《条例》而被剥夺其价值。是否有任何制造商会决定测试这些条款的可执行性以保留品牌价值还有待观察。

不遵守这些规定构成刑事犯罪,处罚不等,处以罚款或监禁,具体取决于犯罪方是否为初犯。此外,任何违规产品将被国家没收并按照总干事的指示销毁或处理。

各项规定的生效日期

专门针对婴儿食品标签的规定自 2013 年 12 月 6 日起生效。

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在这些法规发布之日起 18 个月内,即 2014 年 6 月 6 日之前,将所有不合规产品从市场上移除。

编译:Megan Reimers 和 Chavern Is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