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是荷兰王国内的一个加勒比自治国家,于 2010 年 10 月 10 日解散。
解体后,库拉索岛和第一圣马丁岛(见下文脚注)成为荷兰王国的组成国——沿阿鲁巴岛的路线,阿鲁巴岛于 1986 年与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分离。然而,BES 群岛(博内尔岛、萨巴岛的首字母缩写词)和圣尤斯特歇斯 (St Eustatius) 成为荷兰的特别自治市。
因此,库拉索岛、圣马丁岛和 BES 群岛的知识产权 (“IP”) 立法发生了变化。下面总结一下情况:
商标
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
2010 年 10 月 10 日,根据国家法令过渡立法和行政规定第 1 条的规定,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1995 年国家商标法和 2000 年国家商标法令成为库拉索岛 (CW) 和库拉索岛的商标立法。圣马丁 (MN) 的荷兰部分。
与之前的迹象相反,没有必要重新确认这两个岛屿上现有的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注册。这些注册将一直有效,直到下一次续签,届时必须在库拉索和/或圣马丁提交续签申请。
库拉索岛立法现在包括库拉索岛商标法和库拉索岛商标法令。现有的荷属安的列斯注册将保留其注册号,并将自动转换为库拉索注册。前荷属安的列斯知识产权局现在是库拉索岛知识产权局。
圣马丁立法现在包括圣马丁商标法和圣马丁商标法令。现有的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注册将保留其注册号,并将自动转换为圣马丁注册。圣马丁知识产权局尚未成立,在一年的过渡期内,库拉索岛知识产权局也将管理圣马丁的注册。
现在可以在库拉索岛和/或圣马丁岛提交新的商标申请。
BES 群岛(也称为加勒比荷兰)
2010 年 10 月 10 日,新的商标立法,即 BES 商标法(“Wet Merken BES,WMB”)在 BES 群岛 (BQ) 生效。它以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以前的立法(1995 年国家商标法)为蓝本。
商标局由比荷卢知识产权局管理,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均适用于这些岛屿。
所有现有的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注册必须在 2011 年 10 月 10 日之前重新确认,以便在 BES 群岛继续有效。如果合适,可以同时提交续展申请。
国际注册
与之前的说明相反,在 2010 年 10 月 10 日之前向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提交或注册的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AN) 指定将自动在库拉索岛、圣马丁岛和 BES 群岛生效。展望未来,IR 的新申请必须单独指定三个新的司法管辖区(CW、MN、BQ)。
专利
目前,荷兰专利不受这些变化的影响,不需要采取特殊措施。荷兰专利,以国家申请或指定荷兰的欧洲专利的形式,将涵盖荷兰本身(现在包括 BES 群岛)以及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 Aruba 仍然是一个独立的专利保护实体。
概括
前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商标注册将自动转换为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注册;并将保留其注册号。但是,如果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要在 BES 群岛保留注册,则必须在 2011 年 10 月 10 日之前重新确认注册才能继续有效。
在 2010 年 10 月 10 日之前向产权组织提交或注册的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国际指定将自动转移到库拉索岛、圣马丁岛和 BES 群岛。
目前,荷兰专利不受这些变化的影响,不需要采取特殊措施。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您常用的 Spoor & Fisher 联系人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spoor.co.uk.
Spoor & Fisher Jersey – 注册和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 Spoor & Fisher 在泽西岛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特别是在非洲和加勒比地区,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相关诉讼和商业交易。有关我们公司和我们提供的服务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spoor.com/en/home/www.spoor.com。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进展和/或问题将随着它们的发展而报告。以上是一些要点的总结;它不是法律的明确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