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当局确信该品种符合植物育种者权利的要求并且植物材料符合技术问卷中的描述,植物育种者权利将被授予。对生长缓慢的植物(例如树木)的检查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如果您有兴趣申请植物育种者权利,请联系我们以获取更多信息。
随着围绕非洲新植物品种的商业活动变得越来越普遍,植物品种注册对于适当保护至关重要。
当一种新的植物品种是通过生物过程产生的,或者被发现是自然发展的,它不能受到专利的保护——所以它必须受到植物育种者的权利的保护。
在 Spoor & Fisher,我们专注于帮助需要保护非洲新工厂的企业。
我们的植物育种者权利部门是准备、提交和起诉植物育种者权利和品种上市申请的专家的所在地。我们还为将植物材料进口到南非进行测试和试验提供建议;就植物品种的商业化提供建议,起草意见和许可协议;并处理执行和诉讼。
我们与南非农业部有着良好的长期关系,并经常对国家立法发表评论。
为了向我们的客户提供最好的建议,我们密切关注整个非洲的立法和监管发展。
一些非洲国家已引入或正在引入植物育种者权利立法,以响应其在 TRIPS 协议下的义务。
植物育种者权利保护通过杂交等生物过程生产的新植物品种,因为根据《专利法》,这些植物不受专利保护。
植物育种者权利必须由植物新品种的育种者申请。 “育种者”通常是培育或发现和开发该品种的人、该人的雇主或其继承人。
大多数非洲国家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公约的成员,并遵循UPOV有效性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申请表、完整的技术问卷、申请权证明和授权书。
要获得保护资格,各种植物必须是新的、独特的、统一的和稳定的。
作为“新的”,品种的繁殖或收获材料不得由育种者出售或处置以利用该品种:
在南非一年以上;
在葡萄树和树木品种的情况下,在公约国(已加入 UPOV)或协议国(南非与该国签订了关于植物育种者权利的双边协议)超过六年;或者
在提交植物育种者权利申请之日前,在公约国或协议国(其他品种)超过四年。
要“区别”,该品种必须与已知的同种植物的任何其他品种有明显的区别。
要“统一”,品种必须在所讨论品种的特征方面足够统一,但可能会发生预期的变化。
一旦当局确信该品种符合植物育种者权利的要求并且植物材料符合技术问卷中的描述,植物育种者权利将被授予。对生长缓慢的植物(例如树木)的检查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如果您有兴趣申请植物育种者权利,请联系我们以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