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版权法
关于 ISP 和删除通知的回铃音和规定
背景,2019年修正案
一般的
2019 年,肯尼亚版权法进行了重大修订。其中比较显着的变化是:
• 保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ISP);
• 提供删除通知;
• 有关集体管理组织治理的规定。
版权登记
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要求版权委员会(委员会)保留登记册的规定 '根据本法的所有作品', 经委员会证明可在法庭诉讼中作为证据的摘录。但是,尚不清楚该注册过程将如何运作,以及它是否适用于较旧的(已经存在的)作品。普遍的共识是,新的注册程序只是为了帮助版权所有者,注册不是版权存在的必要条件。
肯尼亚 – 2021 年版权(修订)法案
版权登记
国家权利登记处
新的版权第 34C 条 行为 规定委员会应设立一个办公室,并创建和维护一个用于注册版权作品的在线门户,两者都被称为国家权利登记处(“登记处”)。登记处的职能将包括:
• 权利人的数字注册;
• 版权作品的数字注册;
• 版权作品消费者的认证和授权;
• 注册版权作品的媒体监控;
• 跟踪、监控和传播与访问已注册版权作品相关的数据;董事会可能指派的任何其他职能。
立法规定,内阁秘书可以规定进入登记处的费用、登记格式、可以登记的版权作品的类型以及履行登记处职能可能需要的任何事项。
注册不是强制性的
值得注意的是,该修正案清楚地表明注册不是强制性的——它说版权作品的作者或版权持有人可以在注册处注册他或她的作品。
该修正案进一步明确第三方可以通过注册处访问版权作品,但需支付费用。
进一步的步骤
该法案规定,内阁秘书可以规定可以登记的作品类型、版权登记的格式和费用,以及登记处执行所需的任何其他事项。
回铃音
该法案还涉及回铃曲——它将回铃曲定义为 “订阅音乐或由电信运营商向呼叫运营商播放的音调。”
新的第 30C 条创建了以下各方之间分享收入的公式:
• 溢价服务提供商。
• 电信运营商。
• 艺术家或版权所有者。
除其他外,废除该法令第 35B、35C 和 35D 条
该法案提议废除该法案的第 35B、35C 和 35D 条,这些条文涉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ISP) 的角色,以遵守删除版权侵权项目的请求——重要的是,第 35B 条规定了要遵循的程序由 ISP 处理删除请求,而第 35C 节规定了 ISP 的作用,即向调查机构提供订户信息,并根据其条款和条件指定接收此类通知的代理或电子地址。
废除这些规定将减少因侵权内容而过度施加于 ISP 的监管合规义务。但是,该法关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侵犯版权的中介责任的规定被保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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