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12 月,ARIPO 第 40 届行政理事会会议(津巴布韦哈拉雷)提出并通过了对《哈拉雷议定书》的进一步改进/修正。包括新收费表在内的修正案于 2017 年 1 月 1 日。

哈拉雷议定书授权 ARIPO 代表成员国授予专利和注册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一些值得注意的修订包括:
- 官方费用大幅增加,包括额外或现有服务的新费用(部分费用增加见下文)
- 授予后修订的规定
- 对权利要求中多项从属权利的限制和澄清(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作为任何其他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 所有专利申请必须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并支付实质审查费用
- 进一步澄清可专利和不可专利的发明
- 生物技术发明——如果公开内容包括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则序列表也必须以规定的电子格式提交
- 专利、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利的恢复
- 对可专利生物技术发明的限制
- 延长时间限制

ARIPO 第 40 届行政理事会会议既未修订也未讨论 ARIPO 商标问题班珠尔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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